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
税收补贴纳入统筹调度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口罩或者防护服生产企业对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自产自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企业,凡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相关产品发放给本企业员工用于连续生产经营的,不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的药品、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厂一组” 驻厂联络制度纳入统筹调度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口罩或者防护服生产企业建立“一厂一组”驻厂联络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自产自用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企业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能源要素等方面困难问题,督促企业将自用以外的相关产品按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价格**售给辖区其他企业。
积极**企业海外市场信用辖区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海外订单的企业,在相关订单中存在疫情等不可抗力条款的情况下,可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企业向市贸易促进申请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并加大服务力度促进企业渡过产能危机落实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有关政策辖区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延缴、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等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有关政策,让更多的企业受益,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时间,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复产复工环境。对上级**出台的防疫期间相关专项扶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对因疫情接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的职工支付工资待遇,而获得省
、市补贴的企业对因疫情接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的职工支付工资待遇,而获得省、市补贴的,按上级补贴企业金额的50%予以补助。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开展项目攻关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性及等预防及药品和诊疗设备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获国家、省、市扶持的按扶持金额的50%,给予高8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未获得国家、省、市扶持,发明专利申请,但其研究成果或产品在我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过程中推广使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园区按要求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为企业设立员工餐厅,以及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的园区为企业设立员工餐厅,以及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的园区,对每个单间、独立房间给予园区每天50元补贴。每个园区高每月5万元。支持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责任的物业方由街道、社区统筹,对工作在*防疫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力、耗材、支出予以一定的补贴;对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责任的物业方,发明专利申请材料,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增加50%的补贴。营造良好氛围辖区企业规范涉企检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强化涉企中介服务行为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强化企业服务辖区企业建立区**走访服务挂点解决企业复工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协助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