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承租新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的承对承租新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的承,减免2个月(2020年2月1日-2020年3月31日)的物业租金
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对承鼓励倡导新区股份合作公司对承减免2个月(2020年2月1日-2020年3月31日)的物业租金; 社会工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体育产业园区及旅游景区运营方对实际减免承租金的社会工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体育产业园区及旅游景区运营方,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50%,给予不**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辖区企业鼓励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实施灵活用工政策,有序复工复产,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抗疫补贴,给予参保企业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实际支出保险、失业保险费的全额支持; 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的企业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20万元的贴息支持;
劳动用工支持辖区参保企业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金额的规模,给予不**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招工支持辖区企业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抗疫医护补贴,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抗疫补贴*,给予不**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服务支持辖区企业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参与抗疫补贴,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辖区企业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叠加配套支持辖区企业对上级**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支持企业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专项坪山区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含100人)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至2月20日之后(含20日)复工的工业企业申请时间:2020年2月17日-2020年2月20日申请内容:
坪山区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含100人)工业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至2月20日之后(含20日)复工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