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鼓励业主减租运营写字楼、工业厂房、文化创意园、
仓储设施、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产
业载体运营写字楼、工业厂房、文化创意园、仓储设施、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产业载体的所有者主动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抗疫补贴,累计减免租金**过100万元的,按减免金额的20%给予补贴,抗疫补贴,补贴100万元。支持企业稳妥有序复工复产辖区企业建立企业应对疫情服务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企业困难和诉求,积极组织力量予以协调解决,对重点企业予以挂点服务,专人专班指导企业稳妥有序复工复产。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港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旅游业等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港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旅游业等行业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疫情结束后,进一步做大做强港口物流业,抓好工业稳增长工作,大力振兴旅游酒店业。贴息支持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的辖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的辖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协助其申请市级贴息,并对其中新增按获得市级贴息的50%给予配套支持。
4、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围绕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四个重点环节。明确规定了企业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创造和取得、权利管理、权利运用和权利保护四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5、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各类活动,应当有相应的记录并形成档案。特别是对企业对内、对外的合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6、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企业应当对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分析,并对照管理目标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鼓励企业、园区发挥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辖区企业支持企业、园区落实《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控制指引》要求,做实防控疫情主体责任,设立单人单间或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向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复工的企业,抗疫补贴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疫情事件的,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给予“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
年产值**5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50万元,
**30亿元不**过5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励30万元,
**10亿元不**过3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
**亿元不**1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
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万元;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奖励2万元;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2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2万元。各街道办牵头,对符合同样条件的其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给予每家3千元的奖励。
支持园区为无法达到自行隔离条件的企业设立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实施隔离观察,并按照设立的每个单间或独立房间给予园区每个月300元的补贴,单个园区的补助额累计不**过5万元。
各街道办安排符合防疫条件的场所,对辖区内企业自身或所在园区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员工进行兜底性的集中隔离观察。
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的防疫工作予以支持,抗疫补贴发放,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辖区农贸市场或
超市通过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的,可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市场
或超市累计补助额不**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