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金额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过一套商品住房的人才,可以向市住房**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按照1∶1的比例分担,**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过以下标准:
(一)**人才认定每年120万元,总额600万元;
(一)人才每年60万元,总额300万元;
(二)地方级人才每年40万元,专利申请,总额20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32万元,总额160万元(龙华新区320W(1:1配套),专利申请流程,宝安区320W(1:1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
购房补贴续发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影响余额发放。
一、 人才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离开原用人单位的(退休的除外),原用人单位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市住房**部门。市住房**部门自其离职当月起暂停发放货币补贴。
人才被本市新用人单位录用后,可以通过新用人单位向市住房**部门申请继续发放货币补贴剩余部分。
二、 申请购房补贴之前已经领取过人才租房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租住过免租金住房的,外观专利申请,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已经领取购房补贴的人才或者其配偶的人才层级提升后,可以向市住房**部门申请补发购房补贴差额,且不受拥有商品住房套数的限制。
三、 人才自领取购房补贴之日起10年内,用以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产权限制转让,在限制转让期内申请转让该房屋产权的,应当退回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
四、 人才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按照本市安居型商品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时,人才可以申请不**过90平方米的住房,且不参加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住房面积不受家庭人数的限制。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概述: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科研学术与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与体育三个领域的国(境)外*和留学回国人员,其中国(境)外*分为A、B两类,留学回国人员分为A、B、C三类。A类人才对应《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中的人才、B类人才对应地方级人才、C类人才对应后备级人才。
一、A类人才(300万)
二、B类人才(200万)
三、C类人才(160万)
文化创意产业补贴:文化创意产业及其各细分行业、各重点领域和各主要环节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及推动作用的活动。主要包括:大型会议、交流与展览、评奖与评比等重要活动。
技术升级改造补贴:服装、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眼镜、皮革、内衣等传统优势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
品牌培育补贴: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眼镜等传统优势产业及其它优势产业。
中小微企业培育项目补贴:制造装备、信息化、软件企业等。(比较广泛)
创业资助: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
技术攻关: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金融科技、先进制造、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